不少應診者都會詢問他們的小朋友多大,才能進行眼睛檢查﹖一般來說,建議滿三歲便應進行首次檢查。
取決因素
1. 在醫療範疇裏,很多身體狀況可以用多於一種方法去測量,例如我們可以用口腔、耳朵鼓膜、腋下、前額等不同部位探測體溫。每種方法所使用的儀器操作難度和讀數速度有異,文化背景、檢查目的、場所、經濟條件也會影響我們最終選擇哪種方式。
2. 一般來說,我們把能在合理情況下提供較高準確性(Validity)和重複性(Repeatability)的方法,定為標準診斷方法(Gold standard),而眼科驗光步驟的標準就是主觀念驗光(Subjective refraction),利用應診者口述視覺系統所見去量化屈光狀態。
學齡兒童(六歲或以上)
這個組別大多已有與成年人相若的理解和專注力,適合使用主觀驗光配合標準的視力檢測表、如Snellen視力表、LogMAR視力表等。眼科視光師亦可因應兒童的能力調整檢查的嚴謹程度。
學前兒童(三至六歲)
1. 兒童約在三歲才開始學習透過語言去理解和表達,專注力和認知能力亦有限。勉強進行主觀驗光可能要花很多時間仍只能得出一個不太可信的結果。這時我們應轉用客觀驗光(Objective refraction),把檢查重心由應診者的反應移至眼科視光師身上。客觀驗光最常用的方法是檢影法(Retinoscopy),以照射、觀察及調整視網膜反射 出來的光綫形態,直至整個光學系統平衡為止。
2. 視力方面亦會轉用有限度選擇的視力表,以減少溝通謬誤,例子有HOTV視力表(只有H、O、T和V四個字母選擇)、Lea圖案視力表(辨認圖案)Tumbling視力表(辨認方向)。
幼兒(三歲或以下)
1. 幼兒無法利用語言溝通,專注力更為短暫,驗光步驟同樣依賴客觀方法,由眼科視光師主導。
2. 量度視力時會以配對圖案或文字取代口述答案,有時為進一步減低溝通造成的失誤,甚至會不採納幼兒的答覆,轉而直接觀察他們看東西的行為,如使用優先法注視法(Preferential looking),同時展示圖像和空白圖案,由眼科視光師判斷幼兒能否因看到圖案而首先注視,直至無法分辨線條過於細緻的圖案為止。
3. 視動眼震(Optokinetic response)亦是另一種推斷視力方法,觀察幼兒眼睛能否辨識並跟隨印有不同密度條文的滾輪,進行眼球震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