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王》視力與視覺分別

2016/12/8

很多家長只注意孩子是否看得清楚,不知道良好視力不等於良好視覺,而且這點如被忽略,隨時有礙孩子學習進度。

基本功能

視力只是眾多視覺功能的其中一項,視力主要是指看得清楚與否,屬於天生最基本的能力,而擁有良好視力,是發展其他視覺功能的基本要素。其他視覺功能,以下列三項最為基本:

  1. 調節能力
    眼睛的運作就如相機般,當大家看遠的事物時,眼球的睫狀肌會放鬆,相反看近物的時候,肌肉會拉緊,從而調節眼球內晶狀體的形狀,進行對焦。
    一旦對焦能力有損,對學習可帶來很大影響,當孩子在上課時或進行抄寫的時候,眼睛經常要對焦不同的距離,如果調節能力有問題的小朋友,可能會影響對焦的清晰度和速度,引致抄寫緩慢,甚至感到不適。
  2. 顏色視覺
    透過看見不同的顏色,孩子能分辨不同的事物,感受這個花花世界的美麗,但這種能力並非每一個人都可擁有,部分孩子因有色弱問題,於分辨顏色上,比其他孩子弱。大部分色弱都是先天性的,而男孩子患上的機會較高,由於是遺傳缺陷所引致,故暫時仍無方法根治。
    患上色弱的孩子,一般並不會對學習有太大影響,但在某些環境下,需要分辨不同的顏色時,便會出現問題,例如做化學實驗時,可能會難以分辨顏色的轉變,造成一定的障礙。
  3. 追視能力
    當一些物件在移動的時候,通過雙眼肌肉運動,我們便能追蹤移動物件的動向,例如進行球類活動時,追視功能完備與否,極為重要。又或者當大家看書的時候,眼睛需要橫向移動,一行一行地掃視,一般四至五歲的小朋友,這類型的眼球運動還未發展成熟,需要同一時間移動頭部追蹤物件。
    如果小朋友的追視功能出現問題,可能看書或抄寫的時候,便會出現跳行或跳字的情況,令其閲讀緩慢,甚至形成不喜歡閲讀及學習的心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