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

《星岛日报 - 保健至「专」》勿自定眼药水用量

2013/01/21

以下为真实个案,张先生(化名)今年三十多岁,某次因眼睛红肿发炎,向眼科医生求诊,医生处方眼药水,建议使用一星期後要停用,一周後红肿便消退。之後他觉得药水功效显着,便自行到药房配药,每逢眼睛不适,便以其舒缓。两年多後渐渐发觉视力模糊,他以为近视度数加深,但配新眼镜後,视力仍没有明显改善,後来决定做一次详细的眼睛检查,发现度数并无太大变化,惟视力始终未能回复正常。

滴眼药水放大瞳孔後,发现张先生双眼晶体浑浊不清,出现白内障情况,需要转介给眼科医生跟进。原来张先生一直使用的眼药水,含有常用的类固醇,依医生指示使用属有效及安全的消炎药,但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白内障及青光眼。每种药物也有一定的副作用,使用时必须依足医生指示,切忌过量。如无医生许可,切勿自行配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