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眼專題專訪

《親子王 – 健康童年》兒童散光 不應輕視

2021/09/30

兒童散光 不應輕視

散光在香港很普遍,在每一百名二至六歲的港童中,約有二十一位孩童患有-1.00屈光度以上的散光。

嚴重誤解

散光常被家長們誤解,認為孩童有散光即是看東西比較散、有眩光感覺;有些家長誤解散光只會影響晚間視力,白天便不用處理;亦有家長認為毋須處理散光問題,當孩童成長後散光便會自然消失或減少,又或者認為戴散光眼鏡只會令度數愈戴愈深,故拒絕孩童佩戴眼鏡。

小心引致弱視

家長常常混淆近視和散光,因為對散光的認識不太深,故不少家長都忽略散光問題的嚴重性,不知道沒有矯正散光問題的話,可能會引致弱視。

原來在兒童個案中,大部分散光情況都屬於遺傳性。他們的徵狀有時並不明顯,孩童在幼兒階段未能夠判斷眼前景象是清楚或模糊,故此容易被家長忽略。幼童如有先天性散光又不處理,嚴重時有可能演變成弱視。

正視成因

散光主要原因是眼角膜或晶狀體弧度不平均,光綫進入眼睛內折射成兩個不同焦點,使光綫不能準確聚焦於視網膜,令影像模糊不清。不過兒童散光問題主因是眼角膜先天孤度不均,尤如檸檬表面呈橢圓形;而沒有散光的角膜表面呈球面。散光主要分為輕度、中度、高度散光:輕度散光: -0.75屈光度或以下;中度散光 : -1.00 – -1.75屈光度;高度散光 : -2.00屈光度或以上。

散光患者常感到視力模糊和比較容易疲勞,他們看東西時有時會瞇起眼睛、側頭或側頸,部分患者甚至會對光綫敏感、流眼水、看見重影等。

解決方法

散光是其中一種屈光不正的問題,所以主要的解決方法是佩戴適當度數的眼鏡。輕度散光患者一般在光綫充足的環境下,視力沒有太大影響,他們可根據眼科視光師的意見決定是否佩戴眼鏡。如果患者有中度或以上散光,可能會影響正常學習或日常生活,建議患者按實際需要佩戴眼鏡。

理大護眼(旺角)中心彭裕彬眼科視光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