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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 保健至「專」》眼壓與慢性青光眼

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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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可分為三種主要類別,包括慢性、急性和誘發性。慢性青光眼乃最常見的一種,病徵較不明顯,需要經過臨床檢查才能發現;急性青光眼主要與眼睛的內部結構有關,如眼睛內的前房角狹窄或閉塞;誘發性青光眼可因身體其他疾病如糖尿病引起。

慢性青光眼也可分為兩大類別:正常眼壓性與高眼壓性。早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慢性青光眼的診斷主要憑量度眼內壓力的情況,而治療方法亦以針對降低眼壓為主。不過,事實上青光眼的斷症不能只靠眼壓作為準則。首先,眼壓的高低會因眼角膜的厚薄而有所偏差,角膜較厚的眼睛所量度出來的眼壓會較眼睛真實情況為高,同樣的眼壓度數在不同人身上,情況就可能有所不同。

再者,現時不少眼壓正常的人亦有機會診斷患上青光眼。正常眼壓性的青光眼可能與遺傳、視神經的血液循環等有關。正常眼壓性的青光眼病徵並不明顯,故定期作全面眼科視光檢查,可及早發現及治療病症。